媒体采访  
“新房”没入住先背一身债

2006年05月25日 14:47 法制晚报

  买下二手房 物业索要前业主欠的1.6万元物业费未果 拒绝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等。
本报讯 直到今天凌晨零时,在海淀区怡秀园新中环公寓1号楼购买二手房的李女士一家,仍因前业主欠物业费,被该公寓物业禁止入住。
       据了解,由于李女士所购买房屋的前业主欠物业费1.6万元,物业拒绝为其办理入住手续。
记者昨晚10时来到该公寓1号楼的电梯口时,看到李女士和朋友仍在和物业人员交涉。
        李女士告诉记者,他们今年4月以40万元的价格,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买下了该楼的二手房,并且已拿到房产证,但物业却拒绝为其办理入住手续,并且在他们当晚准备搬家时,物业禁止他们使用电梯。
由于双方争执未果,李女士的行李都被锁在了电梯里。
        4月21日,拿到房产证的李女士去公寓物业处办理入住手续时,却被告知所购买房屋的前业主欠物业费高达1.6万元,要李女士补交。李女士一家认为物业的要求非常不合理,因此当场拒绝。
李女士说,在他们装修时,物业的工作人员又曾强行将装修物品搬走,报警后才予以归还。但是昨天17时全家人准备正式入住时,又遭到了物业的阻挠。
        李女士认为,物业应找前业主解决欠费纠纷,而不应该将这一矛盾转嫁到自己身上。另据知情人透露,前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因为这间房屋去年多次出现房顶漏水,向物业提出申请修缮,物业同意修缮后再收取物业费,但由于房顶未修好,因此前业主一直欠费。
        物业说法
        新旧业主是亲戚阻止是为了追欠
        今天上午,该公寓物业公司的朱先生表示:“前业主就是李女士爱人的亲戚,前业主拒绝交物业费,我们找不到人,只能采取阻止李女士入住的方式,希望李女士联系她亲属(前业主)尽快交费。”
对此,李女士表示:“前业主是我们亲戚。即使是我的亲戚,他们欠的债,也不应该由我们还。”
         律师说法
         无论是否有亲属关系物业都不该挡新业主
         北京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刘桂林律师表示:“物业应该直接找前业主收取欠费。即便新旧业主有亲属关系,物业也不应采取这种方式侵犯新业主的权利。如果调解不成,现业主有权起诉物业。”
刘律师还表示,对于前业主欠费问题,物业可以通过诉讼解决,但与新业主无关。
         提个醒
         买二手房弄清是否欠费
          刘桂林律师提醒说:“目前,二手房交易比较普遍,业主在购房时应与前业主以及物业联系,以确定前业主是否欠费,以免一旦欠费造成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。”